伴随着经济的发展,我国垃圾产生量远远超过了垃圾处理能力,垃圾处理问题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。目前,社会各界已经意识到城市垃圾污染的危害,很多城市已经开始逐步实
行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。资源匮乏和环境污染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,特别是由于人类生活、生产活动所产生的废气、废水、固体废弃物即“三废”导致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
态恶化。对于废气和废水人们早就认识到其危害性,并对其造成的污染的控制和治理给予了高度重视。农村垃圾处理的立法欠缺和基层环境管理机构设置的不合理,致使农村垃圾处理主体
的权责无法界定,影响了执法的效果。农民处于社会的最低层,经济状况糟糕,环境权得不到有效保护,导致农民的环境法律意识薄弱,参与农村垃圾处理的积极性较低,不可能对农村垃
圾处理主管部门的执法形成有效的监督。